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涉企纠纷司法确认工作指引

发布时间:2024-06-11 10:42:33 来源: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涉企纠纷司法确认工作指引

 

一、什么是司法确认?

司法确认是指对于涉及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纠纷,经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商事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或者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调解达成协议后,由双方当事人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到人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法律效力的一种案件类型。法院依据双方当事人申请,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自愿性、合法性的审查,并赋予其强制执行力的非诉程序。

二、什么是涉企案件?

涉企业案件是指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企业的案件。

三、适合通过司法确认处理的涉企纠纷范围

1.普通民商事纠纷:常见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劳动争议、股权纠纷、物权保护等涉及企业权益的民商事纠纷;

2.知识产权纠纷:涉及企业知识产权的纠纷,如著作权侵权、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等;

3.其他适合通过司法确认处理的纠纷。

 

四、不能申请司法确认的涉企纠纷情形

1.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受范围的;

2.不属于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的;

3.申请确认劳动关系的;

4.调解协议内容涉及物权、知识产权确权的;

5.适用公示催告、破产程序其他特别程序等;

6.其他不适合司法确认的案件

五、涉企纠纷司法确认的好处有哪些?

省钱:司法确认不收取任何费用,可降低企业维权成本;

省时:司法确认避免了繁琐的诉讼环节,缩短了纠纷解决的时间周期,使企业能够更快速地恢复正常的经营秩序。

省力:当事人可以依托调解中心的专业人员进行协商,避免了因自行协商不成而产生的不必要的人力物力浪费。

影响小:司法确认一般不公开进行,形成的文书无须上网,可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等不便公开的内容。

促共赢:司法确认采取引导、协商、谈判、和解等平和方式化解纠纷,避免对抗,有利于双方关系修复,增加双方继续合作共赢的可能性,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赢。

持续发展: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能够防范一方当事人事后反悔等不确定因素带来的后续风险,缓解企业压力,促使企业持续发展,增强了企业的法治意识和信心,营造良好企业法治环境。

六、司法确认向哪个法院申请?

经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的,由双方当事人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下列人民法院提出:

调解组织自行开展调解的,向当事人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调解组织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人民法院邀请调解组织开展先行调解的,向作出邀请的人民法院提出

七、申请司法确认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司法确认申请书;

2.调解协议书;

3.双方当事人合法的主体资料:

4.授权委托资料:

5.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6.当事人联系地址、方式

八、司法确认的结果及效力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调解协议符合确认条件的,应当作出确认效力的裁定书;裁定不予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的,应当作出不予确认的裁定书。法院确认调解协议有效而做出的裁定书,具有与法院生效裁判同等的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调解协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调解协议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侵害案外人合法权益的;损害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不明确,无法确认的;违反自愿原则的;其他不能进行司法确认的情形。

典型案例

原告成都某暖通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浙江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人民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了解到被告因本案纠纷被原告申请诉前保全,冻结了其公司账户存款,对其经营造成了一定影响。人民调解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被告表示愿意支付欠付的货款,但因资金周转问题,无法一次性支付,希望原告能同意其分期付款。后经人民调解员反复沟通,原告最终同意被告分期付款,且同意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措施。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原告也当场向本院提交了解封申请。

典型意义:现金流是企业经营的命脉,一旦周转不过来,可能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无法继续经营。被告在账户已被法院冻结的情形下,如不及时处理债务并解封财产,将造成后续经营困难,企业信誉降低,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对企业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本次纠纷化解采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提前解除被告银行账户的查封,缓解了被告资金压力,恢复其现金流转,不仅保障其后续正常经营,提高了被告的债务履行能力及商业信誉,同时也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实现了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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